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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国资委批〔2022〕72号关于同意上海奉贤交通能源(集团)有限公司对下属上海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

日期:2023-01-05   点击次数:1599次

上海奉贤交通能源(集团)有限公司:

你司报来的《关于上海奉贤交通能源(集团)有限公司对下属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》(沪奉交能〔2022〕140 号)已收悉。

根据《奉贤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》(奉国资委﹝2019﹞42 号)文件精神,同意你司对下属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追加注册资本 9000 万元,注册资本由 70,412.52 万元增至79,412.52 万元。资金来源:自有资金。

投资完成后,你司应加强投资效益、风险防控的管理工作,建立完善后评估管理制度,并由监事会牵头开展后评估,将后评估结果报国资委备案。根据需要,区国资委将对该投资事项直接开展后评估。后评估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依据之一。

特此批复。


2022年10月10日